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18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助金评审方案

2018-04-13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8级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研院〔201845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 组织管理

医院成立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协调和监督并负责我院2018级研究生新生奖助金评审工作。各教研室/科室成立评审工作小组(由教研室/科室党政领导、2018级导师组成),负责完成本科室2018级研究生新生奖助金的评审工作。

二、评审对象

本次硕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审的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18级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

2018年录取但保留入学资格的硕士研究生参与本次评审。该类学生所获得的奖助金,待其正式入学后再行发放。2017年录取,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推迟到2018年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因已参加2017年奖助金评审,确定获得奖助金等级,不再参与本次评审。

三、奖助金类别与金额

1. 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包括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助学金。其中,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学业助学金按月发放。

2. 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共分为三等,各等资助金额分别为:

类别

等级

学业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学业助学金

总金额

学术学位

硕士

一等奖助金

8000/

500/

500/

20000/

二等奖助金

8000/

500/

100/

15200/

三等奖助金

0

500/

0

6000/

专业学位

硕士

一等奖助金

8000/

500/

500/

20000/

二等奖助金

8000/

500/

100/

15200/

三等奖助金

0

500/

0

6000/

四、奖助金名额分配及评审原则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2018年我院参加评审2018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奖助金的非在职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共105人(包括专项计划1人),其中优生优培硕博连读生4 人,一等奖助金名额37人,二等奖助金名额36人,三等奖助金名额31人。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一等、二等奖助金名额分配,医院综合考虑各教研室/科室的非在职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规模和生源质量按比例进行分配,并向基础学科、亟需学科、优势学科适当倾斜。各教研室/科室根据硕士生初试、复试总成绩高低排序严格按照医院分配的名额确定研究生新生的奖助金名单及等级。

2. 按要求各教研室/科室在评定一等奖助金时需向学术学位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倾斜,各学科学术学位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原则上直接推荐获得一等奖助金。

3. 符合评审资格,且未获得一等、二等奖助金的,可获三等奖助金。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2018年我院参加评审2018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奖助金的非在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共123人(包括专项计划5人),其中一等奖助金名额 3人,二等奖助金名额9人,三等奖助金名额112人。

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奖助金一等、二等奖助金由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应用研究能力和较大的职业发展潜力并成绩名列前茅者获得,适当向推荐免生倾斜。

2.一等奖助金3人,二等奖助金9人,由推免生中以本科阶段成绩的年级排名百分比为主要推荐依据综合评定。

3.符合评审资格,且未获得一等、二等奖助金的,可获三等奖助金。

本次奖助名额下达后,在研究生复试录取阶段因计划微调各教研室获得的追加计划排序录取的研究生和国家专项计划招收的研究生,符合评审资格的享受研究生三等奖助金。

五、奖助金的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14月中下旬公示奖助金评审方案及奖助金名单(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2)学校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公室审核评审结果,提交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与研究生录取名单同步在全校范围内公示10个工作日

37月份学校正式发文公布获奖助金名单。

六、其他事项

本办法未尽事项,以学校研究生院及医院相关文件为准。

 

                                                   教育处研究生科

                                                    2018413